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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减免各类市场主体承租区属国有企业经营用房租金的公告
作者:经开产投 时间:2020-04-24 浏览量: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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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汉经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和区国资办《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减免市场主体房租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主体

武汉经开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企业。

二、减免对象

承租武汉经开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各级子企业自有经营用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个人。

三、租金减免标准

1、根据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金标准减免,免收2020年2月至4月三个月房租,减半收取2020年5月至10月共六个月房租。

2、存在间接承租情形的,原则上转租人不应享受本次减免政策,实际承租经营的市场主体可以享受租金减免政策。

3、原则上采取直接免收和扣减方式,若承租人已缴纳减免期间租金,可在下一期应收租金中直接等额抵扣。

四、申请与受理

1、受理主体及联系方式如下:


2、承租人通过武汉经开投资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wedic.cn/)下载并填写《租金减免申请表》(个人版或企业版),将《租金减免申请表》、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及个人需提供)提交至各受理主体,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均应签字盖章(企业申请需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个人申请需签字按手印)。

承租人应先将上述申请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各受理主体邮箱,后续再将相关申请材料原件邮寄至各受理主体。

3、申请人应如实诚信填报相关信息材料并对填写信息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4、经受理主体审核通过后,申请人与原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签订租金减免协议作为原合同的补充协议,承租人取得的租金减免额最终以补充协议为准。

5、申请截至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

五、其他事项

武汉经开投资有限公司保留对疫情防控期间租金减免方案及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

1、租金减免申请表(企业版)

2、租金减免申请表(个人版)


武汉经开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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